凡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同学,请将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期间内的门诊发票用回型针或小夹子按时间顺序整理好(不要装订),于9月10日下午6时前交至校卫生所(周六.周日上班时间正常受理)。请同学们抓紧时间上交资料,过期将无法办理报销。需要的资料:1.医保证。2.发票(统计总金额)。
特此通知,请互相转告。
卫生所
2013-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