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参保职工:
接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人社函【2017】290号文件通知,自2017年7月1日,原省级医疗保险IC卡停止使用,全面启用社会保障卡,原IC卡医保功能由社会保障卡替代。
陕人社函【2017】331号文件通知,自2017年5月起,省级医疗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费(每人每月8元)由参保单位代扣代缴改为由省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从参保人员个人医保账户直接扣缴。
特此说明,请相互转告。
卫生所
2017-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