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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卡使用须知
2014-04-02 17:51  

陕西省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卡使用须知 

1、什么是陕西省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卡? 

答:陕西省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卡由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统一制作,按参保对象逐人核发。是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职工申办相关手续、就医、购药、结算、记账的唯一凭证。 

2、新参保人员如何办理省医保卡? 

答:新增人员按规定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后,由单位提供一张一寸彩色证件照电子相片(JPG格式),以个人参保号为电子文档名称。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在10个工作日内制作并核发医保卡。 

3、省医保卡信息变更怎么办理? 

答:持卡人应将医保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给本单位医保专干,由医保专干通过医保申报系统办理信息变更,携带医保卡和持卡人身份证复印件到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审核,重新发卡。 

4、省医保卡初始密码是什么? 

答:省医保卡的初始密码为888888,初始密码经修改后医保卡方可使用。初始密码修改可到省级联网定点医院、药店或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初始密码修改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在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的同时需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5、省医保卡密码如何修改? 

答:修改密码可到省级联网定点医院、药店或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密码修改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在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的同时需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6、省医保卡密码遗忘怎么办? 

答:参保职工因遗忘密码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密码重置手续。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在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的同时需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重置后医保卡密码恢复到初始密码,初始密码经修改后医保卡方可使用。 

7、省医保卡丢失后怎么处理? 

答:因遗失、被盗等原因丢失医保卡的,应及时到省级联网定点医院、药店或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挂失。挂失后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补卡手续,补卡后原医保卡自行作废。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在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的同时需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电话挂失如何办理? 

答:电话挂失拨打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电话029-85260595进行办理(节假日及非办公时间除外)。挂失后应及时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补卡手续。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在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的同时需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9、解除挂失如何办理? 

答:医保卡挂失后,在办理补卡手续前,如找到医保卡,应到省医疗管理中心办理解除挂失手续。办理解除挂失手续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在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的同时需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0、什么情况需要更换省医保卡,如何办理? 

答:因卡面污损、残缺无法辨认卡面信息及不能在读卡器上使用时,持卡人需持原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换卡手续。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在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的同时需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1、补换省医保卡后多长时间可以领到新医保卡? 

答:在办理补换医保卡手续5个工作日后可以领到新医保卡。 

12、领取省医保卡需要提供哪些证件? 

答:领取医保卡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在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的同时需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13、省医保卡被锁后如何处理? 

答:参保职工医保卡被锁后,需带医保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密码解锁手续。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在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的同时需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4、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如何计入? 

答:参保职工个人账户资金按本人当年缴费基数,依据职工不同年龄段,按下列比例计入:30岁以下,计入2.7%;31—40岁,计入3%;41—50岁,计入3.6%;51岁以上计入4.5%。退休人员按本人退休金的5.5%计入。 

15、省医保卡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 

答:医保卡个人账户资金只用于支付医保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如门诊普通检查、化验、购药发生的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住院治疗或门诊抢救中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门诊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和门诊特殊慢性病、家庭病床发生的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16、省医保卡个人账户资金怎样查询? 

答:参保职工持医保卡可到省级联网定点医院或药店查询个人账户结余情况,也可在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大厅自助查询机查询使用情况,或由单位医保专干通过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计算机申报系统查询。 

17、停保人员省医保卡如何处理? 

答:参保职工因死亡、域外转移或其他原因需要终止省级医疗保险关系的,医保专干应带相关材料及时到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停保业务。医保卡不予收回。 

18、持省医保卡怎样看病? 

答:参保职工到省级联网定点医院或药店就医购药需持医保卡。凭医院相关处方、检查申请单或住院证到医院医保办或收费室办理就医购药手续。 

19、慢性病患者如何用省医保卡购药? 

答:慢性病患者需持医保卡及慢性病专用病历到省级联网定点医院或药店就医购药,费用采取网络结算,个人只需承担现金支付部分。 

20、异地安置或长期驻外人员省医保卡个人账户资金如何管理使用? 

答:异地安置或长期驻外人员到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按规定申请办理银行借计卡,医保卡个人账户资金转入借计卡。 

21、原交通银行个人账户卡资金如何管理使用? 

答:从2011年1月1日起,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采用医保卡管理,不再向交通银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卡计入。原交通银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仍按原规定继续使用。资金使用完毕,自行作废。 

22、原交通银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卡丢失后怎么处理? 

答:原交通银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卡因丢失或损坏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交通银行西华门分行进行挂失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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