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接西安市医保中心通知,2014年度(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门诊统筹二次补助工作现已开始。补助条件为2014年度统筹支付超过最高支付限额500元,且个人自付部份超过100元以上者可申请门诊统筹二次补助。
一、所需资料
1.转诊医院门诊病历
2.发票报销联
3.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单
4.医保本、本人西安市建行卡卡号
二、办理方式
符合条件的同学请将资料于2015年12月30日前至交长安校区卫生所医保办,医保办整理上报西安市医保中心审批后,按相关规定予以补助,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西安邮电大学卫生所医保办
2015.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