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工医保
关于原省医保手工报销的再通知
2022-05-11 16:42  

通 知

各省级医保参保职工:

接省医疗保险经办中心通知,省级医保业务移交西安市医保管理之前的待遇报销业务已近收尾,为确保原省级参保职工的医疗待遇享受,现就手工(零 星)报销和2021年度门诊特殊治疗公务员补助工作有关事宜再次通知如下:

一、票据截止日期 :

2022年 2月 28日

二、材料受理范围

1.本地、异地符合报销政策规定的门诊急救费用;

2.具备长住异地备案资格并取得慢性病病种的异地2021年

度慢性病费用;

3.具备长住异地备案资格在异地产生的未实时结算的住院

费用;

4.具备长住异地备案资格在异地产生的门诊特检费用、门诊

特殊治疗费用。

三、所需材料

1.门诊紧急抢救:发票报销联、门诊急救病历、费用明细清单、本人社保卡复印件。

2.异地门诊慢性病:发票报销联、门诊病历、费用明细清单或处方底方、本人社保卡复印件。

3.异地住院:发票报销联、病案首页、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费用明细清单、本人社保卡复印件、交通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外伤经过情况说明。

4.异地门诊特殊治疗:发票报销联、门诊病历、费用明细清单、处方或治疗方案、本人社保卡复印件。

5.门诊特检特治:发票报销联、门诊病历、检查报告单复印件、本人社保卡复印件。

四、请有以上报销业务的职工尽快将资料交至长安校区卫生所医保办,截止5月18日,咨询电话:88166637

卫生所医保办

202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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