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医保
西安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补助认定及申领须知
2019-04-29 15:12  

一、申报要求

1、《西安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鉴定表(一式两联,个人填写),贴本人近期两张一寸免冠照片;  

2、身份证及医保本复印件;  

3、所申报病种住院病历复印件(二级以上医院2次以上住院资料);  

4、门诊病历或抢救病历复印件;  

5、医院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6、相关检查报告单、化验单的复印件。  

 

学校医保经办人于每年5、6月收集个人申报慢性病资料交至医保中心

注意事项:申报资料全部为复印件,不予退还;慢性病补助有效期两学年,即被审批当学年和次学年,到期后请及时复审。

 

二、报销要求

1、补助金额门诊慢性病补助金额=(当年门诊有效发票总额-350元起付线)×50 %;每学年最高限额2500。  

2、报销时间  

学校医保经办人于每年9-11月根据慢性病认定人员名单,收集个人上一学年门诊费用票据和处方交至医保中心。  

 

注意事项:

学校医保经办人收集发票时注意:(1)医院发票需对应处方,药店发票写清楚药名和单价需附费用明细小票(2)检查化验费需附检查化验报告单和发票;(3)必须是当年发生的检查治疗发票;(4)医保报销范围外的费用票据(如挂号费,担架费等)不予报销;(5)身份证及医保本复印件。 

附件【申请鉴定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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